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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生素广告撤出大众媒体 厂家怎么办?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1-11-30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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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》将于12月1日实施,此法生效后,占据药品广告半壁江山的处方药广告将退出大众媒体版面,被认为受冲击最大的药厂中,出现了两种声音。
一家国内药厂的老总认为,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规定,方向是好的,但真的实施会有些问题,目前全国有6万多种药品,但现在分批颁布的非处方药(OTC药)才只有2000种,其他数万种药品到底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?如果是前者的话,那么统统都不得做广告,影响面太大,而且有很多是用了几十年的老药,无需医生指导也无大碍。要想实施这项规定,那我国遴选非处方药的速度就应该大大加快。而一些合资、独资药厂大多对规定表示赞同,一位合资企业的医药代表表示,这项规定在国外是天经地义的事,没什么好惊讶的,不能在大众媒体做广告,可以在有关医、药的专业媒体上发布信息,当然对他这样的医药代表来说,事情会更多些,因为针对医疗专业人士的各种研讨会等公关活动肯定会大大增加。
根据国家药品监管局的通告,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的规定延期到明年12月1日执行,其中治疗心绞痛、高血压、肝炎和糖尿病等六类处方药的广告禁令则从明年2月1日起实施。
但是上海市药监局有关人士明确告诉记者,延期一年并不意味法律有松动,而是考虑到了各方的实际情况,给药厂、广告公司、大众媒体有一年缓冲期。这位人士表示,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是国际惯例,如果一个没有专业知识的普通病人只是根据广告就能给自己开药方,岂不是滑天下之稽,很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,这项规定其实是在保护病人的权益。 (冯源)